在
刑事司法程序中,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量刑建议并不能完全左右最终裁决结果,因为法院才是行使审判权的唯一主体。法院在作出
刑罚决定时,需要依据的是
犯罪事实的真实情况以及其严重性、
犯罪性质所处的
类别与规模,同时还需综合考虑相关犯罪情形及其对社会
公共利益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等因素,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进行量刑裁决。因此,当法院宣判超过三年的刑期时,
缓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甚至可以说几乎为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