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对于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公司财产,且
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的行为,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责任,同时可能被判
处罚款;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同时须缴纳
罚金;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
量刑将达到十年以上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仍然需要缴纳罚金。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件的司法
量刑标准是依照《安徽省高级人
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
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进行执行的。在该文件中,对诈骗公私财物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均做了明确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5000元起即构成“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50,000元起即构成“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500,000元起即构成“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或淡出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为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