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交通事故中,涉案双方选择了私下解决问题,但
肇事方却未能按约支付赔款,
当事人此时可选择通过
报警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他们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件进行调解处理,同时也有权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
若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之后,当事人仍旧无法就
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签订的调解书尚未产生
法律效力便被对方拒绝执行,那么当事人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以期通过
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获得相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