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后,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向
犯罪嫌疑人家属发出通知,除非是犯罪嫌疑人本人提出希望家属能够聘请律师或者要求与家属见面。
至于何时能够将此
案件移交至检察机构进行后续程序,则需要根据该案件的具体调查进展而定。
理论上,只有待公安机关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核实和取证工作之后,方可将案件正式提交给检察院,进而启动
审查起诉环节。
对于那些案情相对简单、事实相对清晰的案件来说,整体的移交时间可能仅需花费1至2个月便可完成。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
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