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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12点之前算一天吗

午夜12点前是否算作一天
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的计算方式为自执行之日开始,超过全天后的夜里12点即可计入次日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被判处刑事拘留的人员而言,其拘留日期则是从公安机关宣布拘留证书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且连续超过24小时方能视为一个完整的拘留日。
此外,对于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者来说,在正式执行处罚之前其实施的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期限也应予以折抵。
即每一天的人身自由受限,都应等同于扣减一日的行政拘留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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