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实现儿童姓名的更改,所要遵循的法定流程如下:
首先,必须获得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份认可即父母协商且父母均需以
书面形式同意此项操作;
其次,
当事人须携带户口簿、
身份证以及其子或女的户口簿、
离婚证书等相关证件至
户籍所在地方的公安局派出所提出正式申请;
最后,经过严格审核后,当事人可领取到变更后的全新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