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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办

关于工程主体不得进行分包的理解是指:
在总体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承包商不得将主要工程部分进行转包;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类型的分包都需经过业主或建设单位的同意方可实施;纵观整个施工过程,只有总承包商拥有资质的情况下,建筑工程的基础与主体结构部分才会由他们亲自负责完成作业。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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