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骨折情况下,可能会被评定为十级或
九级伤残,然而,具体的级别需要由专业的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向伤者支付相关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这些都是为了治疗和恢复身体所必须的,也是合乎情理的花费。
同时,对于因为
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也得给予相应的补偿。
如果在骨折情况下导致了某些部位的残疾,那么还需要承担辅助工具费用和
残疾赔偿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