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该企业所制定的
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为基准进行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的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之外,所有公司在法理层面上已经实施了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为了设立新的公司,现行法律
法规并不强制要求必须
实缴资本,只要具有适应于约定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全体股东认同并愿意认缴的
出资额度就可以成功申请开设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
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