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庭受理之后,根据实践经验,通常需要等待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够进入庭审环节。
这是由于在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诉状后,必须在接下来的5天内将原告所
递交的相关申请文件副本等资料送达至被告手中。
作为回应,被告方面则需要在收到了来自法院的这些申请文件副本之日起15天内提交他们自己的应诉辩护状,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法院在收到被告方所提交的辩护状后再额外留给其5天的阅览和准备时间以便整理出
答辩状副本,最后由法院将这份答辩状副本通过邮政方式发出至原告手中。
此外,被告还有一段为期一个月的
举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
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
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