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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关于集团公司成立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求作为母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在至少五千万元以上,并且至少应有五家独立运营的子公司

二,对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而言,在其申请注册的过程中,需要保证总体资产累积额能达到至少一亿元,若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则同样具有组建集团的资格,但注册资本仍需保持在一亿元以上的水平;

三,要求作为主导机构的母公司,必须明确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且各成员企业也都应具备法人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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