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初犯者能否进行取保候审,这取决于其具体情况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若初犯者符合上述情形中的某一项,例如有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可能性,或是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安全威胁,或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又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安全威胁,亦或是在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那么初犯者便具备了
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关于取保候审所需的时间,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机构的审批流程。由于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具体的审批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的搜集与审查、
起诉等诸多因素而有所差异。若初犯者符合申请条件,我们建议您尽早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期能够尽快完成取保候审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