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间,若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离婚事宜的。
在此期间,法律并未对此类情况实施禁止性规定。
因此,只要夫妻双方均有自愿意识,且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在哺乳期间签署
离婚协议是允许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怀孕以及哺乳期间内,男方是被禁止
提出离婚要求的,但女方可随意提出此类要求。
根据相关立
法规定,通常情况下,若男方想要提起
诉讼离婚,其必须在女方分娩后满一年才可进行,除非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例如,若孩子确认由女方与其他人
非法同居所产);
而对于女方提出的
离婚申请,则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