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的
家属必须提交以下各项手续:
首先,
递交一份书面申请,阐述申请理由以及
保证方式,并向执行机关详细说明。
其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要求,需提供相应的保
证人或者支付足额的
保证金。再次,请提供
犯罪嫌疑人和申请人之间的
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对犯罪嫌疑人
个人信息的基本了解等相关证明文件。此外,若取保候审的申请是由犯罪嫌疑人亲自提出,则需要其本人亲笔签署的同意书。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这些手续都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