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无合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
窃取公有或私有的财物,且其中
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便会被判定为
盗窃罪。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律条款并没有对“
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需要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法律
法规来确定其具体数值。例如,若某次盗窃事件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依据部分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个数字可能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进而构成盗窃罪。然而,在最终的审判过程中,是否能够被判定为无罪,还需考虑到诸多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
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情节,以及是否有足够的
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为清白无辜等等。如果被告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自身的无罪立场,或者具备其他法定的无罪辩护理由,那么理论上他们是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的。然而,这一切都必须经过严谨的法庭审理和法官的公正裁决才能得以确认。总而言之,对于涉及4000元人民币的盗窃案件能否被判定为无罪,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如果被告方的行为确实满足了无罪辩护的所有条件,那么理论上他们是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的,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