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可对以下几种情况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针对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在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下,也可考虑使用此种手段。至于针对
盗窃望风这类行为,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则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法律条款中任何一项条件,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资格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仍需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