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向铁路车站申请办理
临时身份证件以供乘车之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时,您仅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号码。
得益于临时证件流程与公安户籍系统之间的紧密关联性,您的身份证号码将被迅速调用相关户籍信息,并据此打印出具《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经加盖正式公章后,便可作为合法证件介入订票、退票、中转换乘签证以及验票上车等环节之中。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