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农村拆迁补偿后
离婚财产的划分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若被征收的财产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均应享有的权益才可以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分配。
其次,若是属于单方面所有权的房产或其他地产,在
离婚时是无法进行分割处理的,其所有权仍归原
责任人所有。
最后,如果涉及到
集体土地上,即宅基地上的房屋
拆迁问题,且补偿款主要针对的是宅基地住房的权利持有人,那么在离婚之后未能实际获取房产
产权的一方,将失去对于该部分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权益。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