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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嫌疑人拒不认罪能否定罪

关于涉嫌贩毒却坚决否认者,倘若证据确凿且极具说服力,仍然可以依法判定其有罪。
所谓“定罪”,乃是遵循刑法法规,就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类犯罪及属于轻罪抑或重罪等关键问题进行的核实和判决过程。
凡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均应按照相关立法定义量刑处罚;
反之,若法律并未明文将某个行为确认为犯罪之举,则不可无据法规地进行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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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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