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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追诉期限是从什么时候算

关于强奸罪追诉时效期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需首先明确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罚是什么。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现行法规定,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罚可分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这三种情况。因此,针对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期应如下计算:若法定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则其追诉时效期为十五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其追诉时效期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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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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