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对于
抢劫行为的确存在着与
涉案金额直接关联的
量刑标准。倘若案件中涉及到的抢劫财物金额庞大,该情节有可能被归类为“屡次进行抢劫或抢劫所得
数额巨大”之中的某一种情况,进而需按照法律规定对
犯罪分子处以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同时还须附加
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由此可见,抢劫金额无疑成为衡量抢劫罪行严重性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