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犯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
量刑标准应在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
管制之间进行量定。据此可知,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其最低
处罚标准可为拘留或管制两种形式。然而,实际
量刑则需依案件的具体状况而定,如
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被告者的认错态度以及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等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衡量和综合考虑后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