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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追诉期限怎么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追诉时效时限的长短是依据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罚而定。对于绑架妇女儿童这一严重犯罪行为,其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故而,追诉时效时限设定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仍有必要进行追诉的情况下,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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