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后,公安部门有义务于24小时之内对嫌疑人展开讯问工作。若经查明
拘留不应成立,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发放相应的释放凭证。这实际上意味着拘留只是针对案件进行初期调查与审核嫌疑人员的一种临时代替措施,而非其最后的
刑事制裁方式。如若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并不存在任何
犯罪行为或者不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嫌疑人员将得以无条件释放;然而,若仍需继续对相关事件展开深层次的侦查工作,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定程序申请实施
逮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