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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抢夺属于抢夺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的明确规定,频繁实施抢夺行为无疑构成了抢夺犯罪的一种亮眼表现。在这之中,一旦抢劫的金额随之增大或其性质及其恶劣程度愈显突出,比如向他人长期进行诈骗等行为,受害人便可将之视为一起典型的抢夺案,从而得到国家法律公正的惩处。至于犯罪金额尤为庞大,情节更是极为严重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甚至可能面临着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多次抢夺的确属于抢夺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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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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