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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多久才逮捕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逮捕之日起,检察机关仍需对其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这就意味着,一旦涉案人员被依法逮捕,检察机关便负有责任对其是否仍需继续羁押进行全面评估。若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无须再行羁押,则应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而相关司法部门亦应在收到该建议后的十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检察机关。因此,从刑事拘留至最终逮捕的整个过程中,至少需要经过十天的时间,这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所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审查羁押必要性所需的法定时限。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时限自逮捕之日起才正式启动计算,故具体的时间跨度还会受到逮捕之前的拘留时间以及逮捕之后的审查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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