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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诈骗金额如何确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项下诈骗金额的确立问题,往往是建立在受害方实际遭受经济损失基础之上的。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并未明确标示出如何定义诈骗金额,而仅仅是依据诈骗行为的恶劣性质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一般而言,要确定诈骗金额,我们需要综合运用调查取证手段,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查阅银行转账记录、审阅合同文件、核实收据、听取证人证言等等,以证实诈骗行为所涉及到的具体金额。在实践过程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依据所获取的各类证据进行详细计算,从而确定诈骗金额,并以此为依据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以及在提起诉讼时提出的指控金额。在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他们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及证据材料,对诈骗金额进行最终认定,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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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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