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如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于非法目的而滥用其职务权限或怠于履行职责,从而造成
公共财产及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法律制裁;若情节尤其恶劣者,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处罚。倘若此等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又存在
枉法裁判的行为,则他们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尤为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受贿罪以及
滥用职权罪的
量刑标准将会因具体案情而有所差异。若一人同时触犯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两项
罪名,那么他可能会被分别判处这两种罪名所对应的
刑罚。若这些
违法行为引发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处罚。最终的判决结果需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
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