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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应如何举证

在处理涉及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要环节是要证明相关借款并未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向支持:
(1)直观地体现为借据仅有夫妻中的某一方签署名字;
(2)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人达成“对外借款由借款人全权负责,不牵扯另一方”这样的明确协议规定。
此外,还必须证明所借入之款项未经用做家庭共同生活用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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