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仅应施加于那些罪行极端严重、对国家或民众利益造成极其重大损害且情节异常恶劣的罪犯。
如若并非必须当即执行,则可对其依法
判处死刑并同时宣布在二年内暂停执行。
当
犯罪嫌疑人在年满18岁之前或在审判过程中怀有身孕时,均不应适用死刑。
然而,对于在审判期间年龄已经达到75岁以上的个体,原则上亦不可判处死刑,除非因犯下极具残暴性之手段而导致他
人死亡者例外。
《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
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
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