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个人在婚前拥有的财产,在未与伴侣达成明确协议的前提下,在双方缔
结婚姻关系之后,并不成为其
共同财产。
所谓
夫妻共同财产,即为夫妻关系持
续期间内配偶双方所共有之财产。
这里所说的夫妻关系持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宣告结婚之日起直到一方去世或
申请离婚之前的那段时间内。
在此期间内,夫妻二人所得的所有财产,除非双方事先有所约定,否则从法律角度而言,皆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之内。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