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终结通常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出现:
首先是案件审理完毕,
其次是判决得以执行,再者就是取保候审的法定
有效期已经到期或者被采取了其他更为严厉的法律措施。当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
终审判决并决定开始执行时,或者取保候审的法定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届满之后,取保候审的状态便会自动终止。此外,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没有任何
违法行为,并且不再有必要继续采用这种强制性措施的话,那么取保候审也将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