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对
未成年人犯罪的考量,通常会采取较为宽容的
处罚措施,以教育感化为主要目的,同时也为了尽可能地拯救涉案人员。若涉及到十七周岁的
犯罪嫌疑人,且彼时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却又再度
触犯法律,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其年龄、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其是否有悔过之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决定撤销先前的取保候审,并依据新的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进行相应的审判。倘若该犯罪嫌疑人是初次
犯罪,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扮演次要角色,那么他/她可能会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