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
立案并成功实施抓捕之后,对于
被拘留的嫌犯进行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严谨的步骤:首先,嫌疑人士或者其亲属、代表律师均有权向负责处理此案的执法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该名嫌犯予以取保候审。然后,执法机构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判断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例如确认其为非
暴力性质的
犯罪行为,且不会导致其逃避侦查等。如果经过审查,发现满足上述条件,则执法机构将会要求其提供合适的保
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
保证金。最后,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执法机构将依法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相关
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