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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如何执行实刑程序

在获准取保候审的期间,倘若犯罪嫌犯或被告人类于审判过程中被判定为需要实际执行刑罚,其执行程序往往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当判决宣告正式生效之后,法庭将会向被告人发出判决书,同时也会知会公安机关着手进行下一步的执行工作。
其次,公安机关在接收到来自法院的执行通知后,会在既定的期限之内对上述被告人采取相应的收监措施。再次,若被告人在接受审理期间所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尚未完全履行完毕,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部分资金将按照规定予以退还或者予以没收。
最后,被告人将被送入监狱开始服刑,从而正式开始执行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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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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