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说,被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强制措施的嫌犯或是被告,在案情尚未结案且需等待审判期间,应当在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提供
担保人之后,获得在其居住地之外自由活动的权利。然而,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定期向
司法机关报告自己的行踪,以及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等等。倘若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发生,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来自法律的严厉制裁和
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