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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取保候审在哪里

在安徽省宿州市地区,被取保候审的事宜主要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在这个过程中,假如涉案人员的家属或者其代理人如辩护律师,试图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那么他们应该向负责该起案件的公安部门进行书面提交。倘若案件已经进入到审查起诉这一环节,那么相关申请便应当递交至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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