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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怎么取保候审

残疾人士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于普通大众,但具体的决定往往更依赖于他们所涉及的犯罪案件的性质以及个人情况。在判断过程中,法院或检察院将充分考量残疾人士的身体健康状况、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等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若残疾人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范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相对轻微的刑罚、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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