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嫌
单位犯罪的人员及
主要责任者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充足条件,便可向
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该措施通常适用于预计将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下轻
刑罚、患有严重疾病、正在妊娠期的妇女或哺乳期内有健康需求的母亲、以及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
犯罪嫌疑人们。对于牵涉到单位犯罪的情形,若主要
责任人符合以上所述条件,理论上亦存在
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