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谁应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谁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面临突发状况,进行紧急避险行为所导致损失时,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引发该险情事件的责任人来负担。
若灾难系源于自然因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紧急避险者无需承担任何的民事责任,但应对伤亡者适度地支付补偿金,以示尊重和慰藉。
然而,如果紧急避险者在实行避险过程中采取了不当的措施或是超过了公众认可的必要限度,进而对无辜的第三方产生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他们必须要为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