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关照将有助于增加您在
遗产分割中的份额。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明确规定,那些在
扶养老年人方面承担
主要责任或与老年人共同生活的
继承人,在处理
遗产分配时享有优先权,即其所获份额可相应地得到提升。
然而,如果继承人未能履行他们应尽的
抚养义务,那么在遗产分配上的份额将会有所减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