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刑事拘留的情形中,亲属或亲友通常是被禁止直接进行探访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在
侦查阶段,仅有辩护律师有权与
犯罪嫌疑人会面交谈。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长达37天的这段时间里,除了律师以外的其他亲属并无权利直接探视
被拘留者,但是他们仍然能够通过律师来获取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最新情况和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