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侵犯的客体必须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的管理秩序和
公共财产所有权;
其次,
犯罪主体需要是在这些机构中担负特殊职务或拥有特定职权的在职员工;再次,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
非法占有公司、企业等单位公私财物为目的;
最后,客观方面须同时具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两个要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于
数额较大的职务侵占行为,其具体的判定标准则需参照司法解释进行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