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
帮信罪”,即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
行为人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各类
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在内的各种技术支持服务,或者是为其提供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性协助,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该
罪名并未对具体的
追诉时效做出明确规定,因此通常应按照我国刑法中关于追诉时效的基本原则来执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犯罪案件,其追诉时效为五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其追诉时效则为十年;依此类推。然而,若犯罪行为在
追诉期限内再次发生,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时,追诉时效可以依法予以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