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
同居是否构成
重婚罪,需依据特定情形予以严谨细致的分析及妥善处理。
对于重婚罪而言,必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任意一项:
首先是在已与合法配偶进行了
婚姻登记之后,再与他人缔结重婚关系,也就是说,此类行为实际上涉及到两个法律层面的婚姻重叠。
此外,存在有合法配偶的人再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该类重婚行为的实施者可能会在执照申请过程中欺瞒婚姻
登记机关,进而获取
结婚证;
同样地,也有可能出现重婚者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相互串通舞弊,共同获颁结婚证的复杂情况;
其次是既已与原配进行过婚姻登记,随后却又未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亦即在法律婚姻之后的实际婚姻形态;
最后,即不存在合法配偶,但由于明知对方已有正式婚姻关系或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依然选择与其登记
结婚或者共筑家庭生活,从而构成对重婚罪的违反。
若上述三种情况中有任何一项得以满足,则将被视作严重逾越重婚罪的界限。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