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医疗纠纷发生之后,理应遵守以下详尽且规范化的调解流程:
首先是在问题发生后,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有责任立刻向医务部门进行通报。
其次,若确定
纠纷由医学原因引发,科室需马上展开调查研究,通过迅速而有效地行动来拉紧局势,力争以科室层面的努力就地化解纷争,避免矛盾激升。
此外,还需热情接纳相关纠纷的患者以及其家人,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诉求,针对这些需求解释相关问题。
此外,医务部在接到部门报告或者
家属投诉后,也要迅速进行登记处理,并深入了解涉及事件的具体情况,与科室主任携手共商解决方案。
至于医务部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我们建议您遵循法定程序启动医疗鉴定事务。
起诉流程则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诉前准备工作:
如聆听医疗领域专家的意见,以此判断是否存在
医疗过失。
如果认定为医疗过失,应尽快与医务部取得联系进行投诉,同时要求复印
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们一同封存病例资料,其中包含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素材。
然后,向医务科索取《
医疗纠纷投诉表》的回执。
最后,提
起诉讼:
前往法院
立案庭
递交诉状,法院将安排首次
开庭时间。
在此次开庭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
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
经质证过后的病历将在首次开庭结束后由法院移交给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