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径,将依据所受伤害的程度与产生的效果,受到相应的
刑事制裁。倘若
故意伤害的行为致使受害者眼部发生骨折,这种情形往往被视为重伤。按照该法律条款,若故意伤害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若受害者眼部骨折引发严重残疾,则可能被判定为“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从而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罚,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然而,具体的定罪及
量刑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伤害的严重性、
犯罪的动机与目的、犯罪手段、犯罪结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意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情节,由法院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决定。因此,对于故意
伤害罪中眼部骨折的定罪问题,必须结合整个案件的所有事实与
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