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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是根据获利金额加重刑罚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严格规定,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领域的刑事处罚并非仅仅依据获取利益的具体数额进行严厉程度上的提升。这一法规明确指出,任何在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形式进行的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撑或协助,且行为情节严重者,应受限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惩戒,并且可能面临着罚金处罚。若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应对相关单位施加罚金的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倘若同时触犯了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那么将依据处罚更为严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罚,是需要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构成其他犯罪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的,而非简单地基于获利金额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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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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