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位人士被指控犯下
故意伤害之罪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文规定,蓄意伤害他人人身者,有可能构成
犯罪。若其行为导致他人受重伤,可能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惩处;若
致人死亡,或以极端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者,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等严酷惩罚。需提醒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若针对确实有
证据证明
犯罪事实确凿、且有可能判处徒刑及以上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即使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仍无法完全防止其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应依法对其进行
逮捕。此类社会危险性主要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威胁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销毁、篡改证据、妨碍
证人作证或
串供、打击报复
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试图自杀或
逃逸等。因此,若涉嫌故意
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上述社会危险性,或是已有证据证实犯罪事实的确凿,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亦或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其过去曾
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朗的话,应依法对其进行逮捕。另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
违反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而导致
情节严重时,同样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逮捕。总的来说,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是否会遭受逮捕,主要依赖于是否具备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成立,以及其是否带有明显的社会危险性。若是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