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是
刑事司法体系中一种重要且必要的强制性手段,常常出现在罪犯、被告在遭受
逮捕后,以确保整个
诉讼流程得以顺畅进行的基础上,也旨在保护被
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士的基本权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详细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最为长期限为十二个自然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起诉及审判过程。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并向被取保候审者以及相关机构发出通知。关于“抓捕
判刑”的问题,通常来说,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已经完成调查工作,检察机关将会提出
公诉,人
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法院判定有罪,将依法
执行判决,其中可能包含监禁
刑罚。然而,实际的抓捕与判刑时间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进展,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总的来说,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及审判过程。若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或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则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至于“抓捕判刑”的具体时间,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